1.违约金条款作废情形有合同无效、条款本身不成立或无效、当事人协商一致、特定违约行为未实际发生且无适用基础这几类,且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仅作调整而非作废,主张作废需举证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效力。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避免恶意串通等行为,降低合同无效风险。
-对于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切实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接受方要仔细阅读,若未注意或理解可主张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若想废止违约金条款,双方应通过有效合意进行约定并留存相关证据。
-当认为违约金条款符合作废情形时,要积极收集证据,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违约金条款会在以下情况失效:
1.合同无效:在合同因触碰法律红线,像违反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勾结损害他人权益等法定情况而无效时,作为合同一部分的违约金条款也会跟着失效。
2.条款本身问题:要是违约金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提供的一方没做好提示和说明,让对方没留意或理解,对方就能不承认该条款是合同内容;或者条款内容和法律规定冲突,也会导致条款无效。
3.双方协商:当双方通过有效的约定,决定废除违约金条款时,该条款就会作废。
4.违约未发生:如果违约金条款针对的特定违约行为没出现,该条款就没有适用的基础,不过概括性违约条款不受此限制。
此外,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只会对其进行调整,不会让条款作废。若要主张违约金条款作废,得拿出证据证明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情形,可以通过打官司或者仲裁来确定其效力。
法律分析:
(1)合同无效时,违约金条款随之无效。当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无效情形,违约金条款作为合同一部分自然失效。
(2)违约金条款本身不成立或无效。若为格式条款,提供方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对方可主张其不成为合同内容;条款内容违法也会导致无效。
(3)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废止违约金条款。双方达成有效合意约定不再适用该条款。
(4)特定违约行为未实际发生且无适用基础,违约金条款作废,但概括性违约条款除外。此外,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只会调整而非作废,主张条款作废需举证并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效力。
提醒:
若要主张违约金条款作废,需保留好相关证据以证明符合法定或约定情形。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得针对性分析。
(一)若发现合同可能无效,要及时收集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违约金条款作为合同组成部分随之无效。
(二)当违约金条款是格式条款时,若提供方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要留存好相关未提示说明的证据,以便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若条款内容违法,需找出对应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
(三)双方协商一致废止违约金条款时,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废止事宜。
(四)若违约金条款针对的特定违约行为未实际发生,要保留好能证明该违约行为未发生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时,违约金条款作为合同一部分也会无效,可依据此条判断违约金条款是否因合同无效而作废。
结论:
违约金条款作废情形有合同无效、条款本身不成立或无效、当事人协商一致、特定违约行为未实际发生且无适用基础,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仅调整非作废,主张作废需举证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效力。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是违约金条款存在的基础,若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无效,违约金条款自然无效。若违约金条款本身是格式条款,提供方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条款内容违法也会导致无效。当事人可通过协商一致废止违约金条款。若特定违约行为未发生且无适用基础,违约金条款也会作废,但概括性违约条款除外。而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法律赋予的是调整权利而非直接作废。当要主张违约金条款作废时,当事人需举证符合法定或约定情形,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的途径来确认其效力。如果您在违约金条款方面遇到相关问题,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条款作废条件等,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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