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如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属于受贿。数额较大的,一般就可构成受贿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另外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也属于受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