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征收农村土地时,土地补偿费的支付对象为村集体,这是依据土地所有权归属确定的补偿规则。
(2)征收农村土地过程中,除向村集体支付土地补偿费外,还应对土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青苗给予补偿,此类补偿的支付对象为附着物或青苗的所有权人。
(3)土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时需综合考量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4)若被征收人认为补偿不合理,可先与征收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被征收人若对补偿标准或金额有异议,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而无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