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中有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达成,解除权人应及时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保留好通知送达的证据。
(二)遇到法定解除情形,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应尽快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三)通知解除时,若要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合同自动解除,需明确合理期限。
(四)当对方对解除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五)也可直接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方式主张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