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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诉讼中如何认定自认

1、由于普通的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相互之间具有独立性,一人或数人的自认仅对作出自认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2、而必要共同诉讼因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须“合一确定”,故只有全体共同诉讼人共同作出的自认,才能发生自认的效力,部分共同诉讼人作出自认而其他共同诉讼人否认的,不能发生自认的效力。
3、同时,为防止部分必要共同诉讼人以消极态度妨碍诉讼进行,对于就己不利的事实消极应对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适用拟制自认规则。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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