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金钱给付义务的调解协议,若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二)对于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调解协议,若已造成损失,被执行人需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的损失;若未造成损失,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迟延履行金数额。
(三)申请执行人可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提出计算迟延履行金的申请,由法院审查确定数额,再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被执行人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