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指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2021年起,取消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按照城镇化的设计,到2021年中国将有1亿人口从农业户口转成城镇户口。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
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员,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迁。对其中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居民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子女可以随迁。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投靠人居(村)委会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因病残投配偶还要指定医院证明和残疾程度照片,
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
离婚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