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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与合同有什么区别?

效力待定合同与合同有什么区别?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2-19 19:36:33 已帮助35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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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可撤销合同

  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内容变更或合同的效力消灭的合同。有以下两项: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二、效力待定合同

  指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其不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的合同。有以下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认定后,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待定。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

以上就是对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问题的回答。

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律图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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