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起诉开发商退房的案件受理费属于财产案件受理费,计算依据为诉讼请求涉及的房屋价值,即要求退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金额。
(2)财产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比例为: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更高金额部分按相应比例累计计算。
(3)房屋价值对应的受理费需按上述分段比例累计计算,例如房屋价值50万元时,受理费为50元加上9万元乘以2.5%,加上10万元乘以2%,加上30万元乘以1.5%,具体金额可对照标准自行计算或向管辖法院咨询确认。
提醒:
起诉开发商退房前,应提前计算或咨询法院确认案件受理费金额,避免因费用问题影响立案;不同法院的具体交纳细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立案前与管辖法院沟通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