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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和使用权的问题

宅基地,就是农村村民用来建造住宅以及它的附属设施的那种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拥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子还有附属设施的权利。

从法律角度来讲,宅基地使用权有这些特点。

其一,它具有专属性,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享有;其二,是无偿性的,通常不需要交什么费用就能获得;其三,它带有福利性,是保障农民居住权益的一个重要途径。

农村村民要想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得符合一些特定条件,像得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然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等等。

并且,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进行转让,得跟着房屋一起转移。

要是在宅基地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那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之类的方式去解决,也可以向相关的行政部门申请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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