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有规定,除非用人单位保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来续订劳动合同,可劳动者就是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除外哈。
要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要是工作时间满了六个月但还不到一年,就按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要是公司不续签,并且不符合刚才说的那种例外情况,你就有权利去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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