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要想撤销,那得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
要是因为有重大误解才订立的合同,那其中一方就有权利去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合同撤销掉。
这里说的重大误解,就是指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还有数量等等这些方面有错误的认识,结果导致行为的后果跟自己原本的意思完全相反,而且还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
要是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况,一方用欺诈的手段,让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那受欺诈的这一方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合同撤销掉。
要是合同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等这些情形,使得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受损害的那一方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合同撤销掉。
要记住,撤销权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算,一年内得行使掉,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那一天起,五年内要是还没行使撤销权的话,撤销权就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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