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方面的补充建议:在准备起诉状时,要确保内容明确具体,清晰阐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据要真实有效且与案件相关,最好在立案前对证据进行整理和编号。收到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后,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
(二)费用方面的补充建议:可以提前了解案件受理费的具体计算方式,估算自己需要承担的费用。对于申请费等额外费用,在申请相关事项前要明确收费标准。在委托律师时,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详细的委托合同,明确律师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