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安置房已经拿到了产权证书,并且买卖双方的主体都符合规定,意思表达也是真实的,也没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那这合同一般就是有效的。
不过,要是安置房还没拿到产权证书,那这种合同的效力就会有点争议。
在实际操作中,它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可撤销。
这是因为没拿到产权证书的安置房,它的物权还没确定,卖方可能没办法真的把房子交付给买方。
所以,要想判断安置房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就得把安置房的产权状况,还有买卖双方的各种情况都综合起来考虑一下。
要是心里有疑问,最好还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这样能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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