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无罪辩护专题 > 非法经营案辩护词证据不足

非法经营案辩护词证据不足

非法经营案的辩护中,若证据不足,首先得对证据的“三性”展开审查。

从合法性角度而言,需查看证据的获取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像侦查机关有没有运用非法手段来收集证据,要是有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将其排除。

在关联性方面,要指出控方的证据与案件的核心事实之间缺乏必然的联系。

就好比有些交易记录虽然存在,然而却与所谓的非法经营行为没有直接的关联。

关于真实性,要对证据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的可能性提出质疑。

比如说证人证言是否受到了不恰当的干扰。

与此同时,还能从证明标准的角度着手,我国刑事案件秉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倘若证据链存在漏洞,无法完整且确凿地证明非法经营行为的主体、主观故意、行为内容以及危害结果等构成要件,那就应该主张证据不足,请求法庭作出无罪判决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