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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工作步骤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具体步骤如下:其一,需前往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

这份申请书要清晰写明请求保全的缘由,比如为何要进行保全,以及要保全的财产数额是多少,还有明确的被保全财产相关信息等。

其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且担保的数额要与请求保全的数额相当。

倘若不提供担保,法院将会裁定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接着,法院会对申请进行细致的审查。

审查的方面包括是否存在紧急状况,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会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害等。

要是法院觉得符合条件,就会作出保全裁定,并且立刻执行。

最后,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天内,一定要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要是逾期未做,法院将解除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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