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用人单位做了违法的事,像用降低待遇之类的办法逼着员工离职之类的。
要是合同到期,单位保持原来的待遇或者还提高了待遇,让员工继续干合同,可员工不同意,那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
要是单位降低了原来的待遇让员工接着干,员工不同意,那单位就得给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
要是工作了六年多但不到七年,那就按七年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