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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合同也可能需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若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证据能证明款项性质为定金,且收受方不履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若无法证明款项是定金或无定金约定,不适用定金罚则,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2025-12-26 21:4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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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即使没有书面合同,若能证明交付的款项为定金且收受方违约,仍需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解析: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没有书面合同并不影响定金合同的效力,只要存在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证据能够证明交付款项的性质为定金,且双方存在定金相关约定,即可认定定金合同成立。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向给付方双倍返还定金。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但如果无法证明交付的款项是定金性质,或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定金约定,则不适用定金罚则,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对证据是否充分或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6 20:5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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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定金约定且符合法定条件,定金仍需双倍返还。
1.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这是定金关系具备法律效力的基础条件。
2.若存在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证据能够证明交付款项的性质为定金,且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向给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3.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请求收受定金的一方返还定金,这是定金罚则对违约方的约束。
4.若无法通过证据证明交付的款项属于定金性质,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定金约定,则不适用定金罚则,给付方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025-12-26 20:4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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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成立条件为实际交付定金,不以书面合同为必要前提。即使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实际交付了定金,且有证据证明款项性质为定金,定金合同即成立。
(2)若存在其他证据证明定金约定,如聊天记录中明确款项为定金、转账备注写有定金字样等,且收受定金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给付定金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3)若给付定金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若无法证明款项为定金性质或无定金约定证据,则不适用定金罚则,不能主张双倍返还。
提醒:
交付定金时应通过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明确款项性质并保留证据;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6 19:1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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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留能证明定金约定的非书面证据。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需注意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备注、通话录音等材料,这些材料中若明确提及款项性质为定金,可作为认定定金约定存在的依据。
(二)明确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使无书面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定金约定,给付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若给付方自身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三)区分定金与普通款项。若无法通过证据证明交付的款项为定金,或无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定金约定,该款项仅视为普通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无法主张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5-12-26 17:16: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