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劳动者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起十五日内,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用人单位若有证据表明劳动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况,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裁决被撤销后,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起诉不受限制,不过用人单位需满足法定的撤销等情形,才可进行后续的诉讼等操作。
这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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