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同居专题 > 丈夫与小三生娃算重婚

丈夫与小三生娃算重婚

重婚主要有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这两种情况。

倘若丈夫与小三去进行了登记结婚,那无疑是典型的法律重婚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层面是明确被禁止的。

要是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丈夫却与小三以夫妻的名义一同生活,并且周围的群众都认定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这就构成了事实重婚。

仅仅只是和小三生下孩子,可不能就直接认定构成重婚罪。

然而,丈夫的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

离婚诉讼过程中,妻子能够凭借丈夫的这种过错行为,要求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中就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等。

同时,在财产分割的时候,法院通常也会更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让无过错方在离婚后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和保障。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