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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不服执行异议

倘若对诉前财产保全执行异议裁定心生不满,存在以下几条途径。

民事诉讼法的范畴内,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能够于规定的时间内,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并且,在复议期间,裁定的执行不会暂停。

在复议的进程中,务必要着重提交新的证据,亦或是针对原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以及程序违法等情况,进行强有力的论证。

比如,原裁定在对保全财产价值的认定上出现了极为严重的偏差,又或者是没有依照法定的审查程序来进行等情形。

上级法院会对复议申请进行全方位的审查,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新的裁定,此裁定有可能维持原裁定,也有可能对其进行变更或者予以撤销。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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