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种情形之中,名义持股人与实际持股人的抽逃出资行为皆属违法。
就名义持股人而言,即便其并非实际的出资方,然而在对外层面却拥有股东的身份。
这种抽逃出资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司资本维持的重要原则。
此时,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均有权向名义持股人提出要求,让其返还所抽逃的出资本息。
而对于实际持股人,尽管其隐匿在名义持股人之后,但通过名义持股人来实施抽逃出资的行为,同样不能逃脱责任的追究。
倘若公司出现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债权人便有权要求名义持股人和实际持股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旦被发现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相关责任人除了要面临行政处罚之外,倘若情节较为严重,甚至还会触犯刑法中关于抽逃出资罪的相关规定。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