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清算债务重组怎么办
公司面临债务危机时,应优先通过债务重组化解风险,避免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务重组可通过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减免债务、延期偿付、债转股、资产抵债等协议,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履行,核心是获得债权人(尤其是大额债权人)的同意。若协商无果,可依据《企业破产法》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而非清算),通过法定程序挽救企业。
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将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需制定重整计划,内容包括债务清偿方案、经营盘活方案等,经债权人分组表决通过(或法院依法强制批准)后执行。若重整成功,公司恢复正常经营;若重整失败,则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由管理人清理公司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其次是职工债权、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
需注意:破产重整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建议立即委托破产专业律师介入,协助设计重组方案、对接法院及债权人,确保程序合规并最大化保护各方利益。
二、公司破产清算时赔偿顺序该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及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管理人报酬、财产管理变价费用等)和共益债务(如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共同利益产生的债务,包括履行双务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债务)。
第二顺序:职工债权
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工补偿金(如经济补偿金)。
第三顺序:社保费用及税款
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非职工个人账户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如统筹账户社保),以及破产人所欠税款。
第四顺序:普通破产债权
清偿无担保的普通债权(如一般合同债务、侵权债务等)。
特别规则: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若不足以清偿前一顺序,则后一顺序债权不予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以上为法定清偿顺序,需严格依序执行,保障不同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三、公司破产清算员工不参加怎么赔偿
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赔偿与员工参不参加清算无直接关联。根据《企业破产法》和《劳动合同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员工不参加清算,公司仍需按法定标准进行赔偿。员工可留意清算进展,若权益未得保障,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当面临公司破产清算债务重组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常规的清算与重组流程,还有一些关键事项值得关注。比如债务重组中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以及重组方案的可行性评估。债权人在公司破产清算债务重组期间,其债权能否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是核心问题。而重组方案若缺乏可行性,可能导致重组失败,公司最终走向破产。若你对公司破产清算中的债务清偿顺序、债务重组的具体操作细节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马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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