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老公与别的女人生育孩子这一状况,未必就构成重婚罪。
在刑法范畴内,重婚罪存在两种情形:其一,有配偶者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其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倘若仅仅是单纯地生育子女,而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那么就不能认定为重婚罪。
不过,这种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在民事层面上,对配偶的权益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侵害。
若要追究其重婚罪的责任,就必须收集诸如他们对外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邻居朋友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等相关证据才行。
只有具备了充分的证据,才能依据法律对其进行相应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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