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引起中断,第一,可能会引发当事人滥用诉权的问题。
任何权利行使必有一定界限,逾越这一正当界限而行使权利,即为权利之滥用。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要求权利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而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其本质上是法律对私权行使的一种限制,体现了法律追求“矫正正义”和“分配正义”的目标。
第二,或许会伤害到被告人的其他利益。
第三,会为法院带来更大的工作压力。
如果不引起中断,就与民法上规定的“意思自治”或者说是“私法自治”相违背,不利于公民特别是权利受侵犯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