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缴纳股本金这一行为属于出资违约。
《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有权催促该股东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缴纳。
倘若经过催告,股东依旧未缴纳股本金,那么公司便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对该股东的股权实施合理的限制,诸如限制其获取利润分配的请求权,以及在认购新股时的优先权利等。
倘若股东的这种违约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公司具备要求该股东进行赔偿的权利。
其他已经按照规定按时且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同样能够要求未缴纳股本金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公司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还可以依法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总之,在面对股东未缴纳股本金的情况时,公司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恰当的措施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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