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没理由拖延”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借口超出限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薪水。依据原劳动部《对〈薪水支付暂行限定〉有关问题的增加限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者的薪水不包括以下减发薪水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限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限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准许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限定的;
(4)公司薪水总额与经济收益相联系,经济收益下浮时,薪水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薪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薪水等。“没理由拖延”劳动者薪水不包括:
①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由,不能按时支付薪水;
②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本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认可后,可暂时逾期支付劳动者薪水,延时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延薪水均为没理由拖延。
从上面的表述中我俩能够得知,只要单位无正当借口超出限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工人薪水的,那么就隶属没理由拖延薪水的做法,要是持续三个月不发薪水当然隶属没理由拖延薪水。这种时候,单位需要及时支付工人薪水、同时还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想获取更多资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