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决裂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买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寓居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受违约职责,购房人能够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寓居使用”通常是指购房者所买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不能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寓居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买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寓居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无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受修复职责。如开发商拒却修复或者在合法时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能够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花费及修复期间导致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受。
因此,您首先应确定您的房隶属什么样的质量问题再采取相应的对策。如果隶属第一、第二种情况,则能够到法院诉讼另一方。如果隶属第三者情况,则您能够考虑对房进行修复。
2018-09-27 16:57: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