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降薪,然后我因降薪水,不愿干了。但无提前一个月申请去职。公司也不让我去职,强制让我一个月后去职,请问还需要公司认可才能去职么?

山东 - 潍坊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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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处理法务

地区:山东 - 潍坊

拖延薪水和扣押金都是违法做法,能够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38条限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七、违法法律限定的扣押金就是违法做法,所以能够根据这一条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应当额外支付半个月薪水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

2018-09-16 09:2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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