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就一定得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广东 - 惠州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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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惠州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不一定能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021-07-30 13:4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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