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的资质背景
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法学本科学历。自2012年起,她就就职于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至今已从事律师工作14年,是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身兼多职,担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还在2019年被兴义市司法局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22年荣获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专注于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
二、棘手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某电力建设公司等四被告诉至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案涉工程为某片区农网改造新建工程,原告称从案外人处承接部分施工任务,完工后未获足额付款,要求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另一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164000元及资金占用费,两项合计175503.58元,还要求某设计研究院公司、某电力股份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直接支付责任,案件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某电力建设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分包施工方,委托蒋顺花律师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三、抽丝剥茧的办案过程
蒋顺花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聚焦案件核心争议。为构建有效抗辩体系,她开展了一系列关键工作。首先,梳理事实明确法律关系,确认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原告所述“挂靠人”实为项目管理人员关系,并非挂靠关系,且原告未完成全部约定任务即中途离场。其次,固定付款证据,证实超额支付,协助委托人整理付款凭证,累计支付款项达484467元,形成完整付款链条。庭审中,直击原告诉求漏洞,指出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仅为自行制作的施工表,无签字确认,且未就工程结算,施工范围等存在争议,同时原告逾期未交鉴定费导致鉴定终止。最后,明确责任边界,指出某电力建设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与公司无关。
四、圆满的案件结果与客户认可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蒋顺花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不足,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蒋顺花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她始终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宗旨,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法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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