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二胎产假规定是多少天

广西 - 桂林 工资福利
1位律师回复

债务解决法律顾问

地区:广西 - 桂林

  山东省2016年实行的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  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女方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60天产假奖励。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
第一个、
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1-03-19 09:14:4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桂林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