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的弟弟大学毕业之后就来到了这家公司,当时签订了合同之后一直工作的还不错,现在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但是单位与威胁会排除为由要和他改变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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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地区:山东 - 滨州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021-02-10 07:1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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