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去跟别人谈业务的时候,不小心意外受伤了,工伤住院期间费用,社保处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应由工伤职工本人和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吗?

广东 - 梅州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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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答疑法务

地区:广东 - 梅州

工伤住院期间费用,社保处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应由工伤职工本人和医疗保险基金承担。  根据《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处理。社会保险机构为报销的治疗费用,属于超标准费用和治疗其它疾病的费用,其中,超标准费用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承担;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申报医保局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共同承担。

2020-12-17 10:3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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