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前夫打过离婚官司,但是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他,但是在离婚之后对方拒绝我探望孩子,我如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呢?

广东 - 韶关 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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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谈判法务

地区:广东 - 韶关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2020-11-30 09:3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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