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上招聘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并且已经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我发现劳合同中有(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这些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合理?如果无效的话是否这整个劳动合同都是属于无效的呢

安徽 - 亳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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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法务

地区:安徽 - 亳州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之所以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它违背了民法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即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精神。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款违背了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而并不是说整个合同无效。因此,该免责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020-05-09 14:3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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