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到现在有11个月了,还是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要离职公司,是否应该付给我经济补偿金?可以付多少的补偿金?因为是我提辞职,公司要我支付十万块的违约金,但是他们只给我发了工资10%的竞业禁止补偿费,我的月工资是3000,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

安徽 - 合肥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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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未更你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最长为十一个月。
2、由于公司未依法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公司按法律规定是可以要求与你你签订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但因向你支付合理的补偿费,每年最低应可相当于年薪的30%,而且约定的违约金也应合理。你所述的违约金如果显然与你的竞业禁止补偿费不相配,则是不合理的。

2020-04-14 07:3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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