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最近在网上发布了一个招工的信息,因为工资写的特别高,张某看到后就把韩某约出来,双方签订了合同,而且还交了很多钱给韩某,但是现在发现韩某是以虚拟的单位签订的合同,张某有权要求韩某退回款项并承担赔偿责任吗?

广东 - 湛江 工资福利
1位律师回复

呼和浩特法务

地区:广东 - 湛江

您好, 以虚构的单位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犯罪。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问题中,韩某以虚构的单位签订合同,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张某有权要求韩某将款项退回,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19-12-12 14:33:2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湛江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