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甲欠了公司的钱一直不承认也不愿意归还,公司负责人乙找甲谈话,未经甲的同意对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但只是问借钱的事情不涉及其他,取得的证据能作为证据使用吗?还怎么办?

广东 - 湛江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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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法务

地区:广东 - 湛江

你好,虽然你们公司未经甲的同意对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但录音是你们公司负责人乙从公司利益出发,且在工作中进行的,只是针对甲借钱一事而并非对甲的隐私等进行录音,并未侵害甲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属于应当被排除的非法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建议贵司携带好证据和其他资料,起诉至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9-12-12 12:2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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