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签署过一份借款合同,如何分辨自己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属于已经生效的借贷合同,而不是名为民间借贷却根本不存在“提供借款”可能的假借贷合同,请问民间借贷合同的实践性特征有哪些?

四川 - 阿坝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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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顾问

地区:四川 - 阿坝

您好,建议拿着借款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而“贷款人提供借款”成为民间借贷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审判实践中有时会遇到一些名为民间借贷却根本不存在“提供借款”可能的假借贷合同,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实践性特征即可将之甄别出来。

2019-06-28 19:5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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