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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是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提出的意见。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 文       号:法发〔2019〕24号

  • 颁布时间:2019-07-23

  • 实施时间:2019-10-21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二、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四)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接近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数量起点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一)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二)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

前款规定中的“接近”,一般应当掌握在相应数额、数量标准的80%以上。

四、仅向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出借资金,不得适用本意见第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罪量刑时应当与向不特定对象非法放贷的行为一并处理:

(一)通过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二)以发放贷款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发放贷款的;(三)向社会公开宣传,同时向不特定多人和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

五、非法放贷数额应当以实际出借给借款人的本金金额认定。非法放贷行为人以介绍费、咨询费、管理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名义和以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等方式收取利息的,相关数额在计算实际年利率时均应计入。

非法放贷行为人实际收取的除本金之外的全部财物,均应计入违法所得。

非法放贷行为未经处理的,非法放贷次数和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等应当累计计算。

六、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为强行索要因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纠集、指使、雇佣他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要债务,尚不单独构成犯罪,但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

以上规定的情形,刑法、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有组织地非法放贷,同时又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的,应当分别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

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的,据以认定“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起点标准,可以分别按照本意见第二条规定中相应数额、数量标准的50%确定;同时具有本意见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可以分别按照相应数额、数量标准的40%确定。

八、本意见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对于本意见施行前发生的非法放贷行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11〕155号)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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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私财物9000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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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损坏价值9000元公私财物,涉及民事和刑事两方面责任。 2.民事上,侵权人要担责,财物所有者可要求按实际价值赔偿,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起诉。 3.刑事上,故意毁坏财物价值达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此情况已达标,可能受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量刑会综合多因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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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损坏公私财物价值9000元,既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又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解析: 在民事层面,根据法律规定,侵权人对损坏的公私财物负有赔偿责任,财物所有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按财物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财物所有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刑事方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及以上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9000元已达到该罪的追诉标准。依据法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具体量刑会结合犯罪动机、手段、悔罪表现等因素综合判定。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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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私财物9000怎么处理

广西法务律师

广西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损坏公私财物价值9000元,既涉及民事赔偿,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在民事上,侵权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财物所有人可要求按实际价值赔偿,能先协商,协商无果可起诉。刑事层面,由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达5000元及以上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此情况已达追诉标准,可能受刑事处罚,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量刑会综合多因素考量。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为民事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赔偿方案。 2.若协商不成,财物所有人应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3.若涉及刑事犯罪,侵权人应积极悔罪,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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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私财物9000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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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民事层面,损坏公私财物价值9000元,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财物所有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按财物实际价值赔偿损失。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财物所有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2)刑事层面,由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及以上便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此次损坏财物价值9000元已达追诉标准,侵权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依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司法实践中,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提醒:损坏公私财物可能引发民事赔偿和刑事风险,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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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私财物9000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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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方面,财物所有人可先与侵权人就9000元财物损失赔偿进行协商,努力达成赔偿一致。若协商结果不满意,财物所有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二)刑事方面,由于损坏财物价值已达追诉标准,司法机关可能按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理。犯罪人可通过积极悔罪、主动赔偿等方式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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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赃六千处罚标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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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销赃行为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当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掩饰、隐瞒行为,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达到入罪标准。 (2)销赃六千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不过具体量刑并非固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3)若犯罪情节较轻,且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司法机关可能会从轻、减轻处罚,甚至适用缓刑;若存在多次销赃等严重情节,则会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 提醒: 销赃行为后果严重,切勿因小利触犯法律。若涉及相关情况,因案情不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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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赃六千处罚标准多少

荆门法务律师

荆门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涉及销赃六千的情况,首先应主动停止销赃行为,避免继续违法。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相关情况,争取认定为坦白。 (三)有条件的话及时退赃退赔,弥补受害者的损失,这有助于从轻处罚。 (四)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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