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一个同事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因为工作的时候总是迟到,现在已经被公司给辞退了,同事现在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同事,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根据劳动部规定,期满后不得再以此理由解除合同(《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部发[1995]16号 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实务操作中必须符合下面的两个条件:
一、需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考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所谓证据,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两方面进行认定,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即录用条件有没有具体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作出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二、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并通知劳动者,超过试用期再以该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能得到支持。实践中若试用期满后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也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专业解答如果员工不符合公司制定的录用条件,在单方面辞退的时候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试用期间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员工转正以后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用人单位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辞退员工时,要出具书面的通知书。
专业解答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企业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发放试用期阶段的工资。
专业解答员工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被辞退的是没有补偿金的,至于公司的录用条件,这肯定没有什么固定的参考依据,是公司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自行规定的,员工被正式录用之后,如果做出什么违反公司规定的事情,也是可以直接开除的。
专业解答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解到,若是单位以本法第39条规定情形之一,将职工辞退的话,则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而本法第39条第一款就是在职工试用期内,有证据证明职工并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