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在工地干活,老板是我们当地的,他欠了我五万元的工资,到法院起诉后无果,于是申请了强制执行,由于他经常在外地,只有过年才回来没办法执行。他有一个劳务分包公司,非常有钱,但就是不履行还款义务。我可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裁定罪,让公安机关立案吗
你好,你给他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了吗?你是可以让法院查封他的账户的
2019-12-17 16:59:08 回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新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专业解答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未予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最长不超过1年的二倍工资差额。就是补足另一倍工资。同时,又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最长可能支付劳动者11个月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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