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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请问无权代理和

ask****782 广东-深圳 其他咨询 2019.09.24 12:18:49 308人阅读

听说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请问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有什么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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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5772条

你好,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主要区别包括:

一、构成要件不同。尽管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但其构成要件不同于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本无代理权而从事代理行为,且其无权代理行为也不可能使相对人信赖其有代理权。因此,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称为“纯粹的无权代理”。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人所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使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二、法律效果不同。在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本人享有追认权。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效力;如未经过本人追认,本人对该无权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因此,无权代理行为能否发生效力根本上取决于本人是否追认。在本人没有正式追认之前,无权代理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行为无需经过本人的追认就可以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因此,一旦无权代理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则本人便不享有追认权,即便该无权代理行为违反了本人的意志或利益,本人也不能否认该行为对其产生的拘束力,必须对之承担责任,因此,表见代理不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三、

2019-09-24 13:1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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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可以看出,表见代理的判定依据是:
1、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
2、相对人与行为人之间订立合同应当符合和有效的要件要求。
3、客观上须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必须是善意的,且无过失。

2020-12-05 20:25:0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表见代理并非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中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即其确信行为人已获本人的授权,能以本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其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需经被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有什么异同点首先我们要知道这两者的法律定义:无权代理是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而表见代理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  
一、两者的相同点  
1、两种行为的行为人都没有本人的授权,不具有代理权。  
2、两种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都是民事行为。  
二、两者的不同点  
(一)法律释义不同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此处采狭义。  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二)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  
1、无权代理  

1)行为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  

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  

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2、表见代理  (
1)客观上存在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理由  (
2)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即第三人无从知道无权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  (
3)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三)法律效果不同  
1、无权代理  (
1)本人追认。《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
2)视为本人同意。《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
3)无权代理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在不存在本人追认或不存在视为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为无效民事行为,应当按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则来处理。  
2、表见代理  (
1)如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则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该法律后果后,有权向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  (
2)如第三人主张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在没有代理权这一实质特征上同于无权代理,按照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则来处理。注意领会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本人予以否认的,由本人举证,如举证不能,表见代理成立。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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