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在收到再审申请后3个月内审查,并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
第二百条
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
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高级人民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再审。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受伤程度,双方的过错等来判决
【法律意见】
原告胜诉或者部分胜诉以后,根据的生效的判决,被告应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如果被告超过期限未主动履行的,原告方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应该向立案庭提交判决书和申请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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