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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罚款违约金是否计缴销项税有这条规定吗?

张** 陕西-汉中 合同违约咨询 2019.03.25 18:58:00 1499人阅读

我是公司安排外省当地工程的项目经理,我现在管理的工程因为雨季不得不延迟完工时间。甲方想索要项目的违约金,我想好好的咨询一下啊工程罚款违约金是否计缴销项税有这条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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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应税项目中收取的滞纳金,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应当计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2、用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的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019-03-25 19:0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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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在商品销售业务中,销售方违约支付给购货方的违约金,由于购买方不存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情形,也就不存在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故购货方收取的违约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对于商业企业向销售方收取的各类费用中,如果有以违约金的名义收取,并且计算违约金的依据与商品的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就属于平销返利行为,商业企业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若违约金额计算的依据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019-03-25 18:5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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