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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延期付款不承担违约金的 我叔叔担心违约的

李* 安徽-铜陵 合同违约咨询 2019.03.08 18:22:46 401人阅读

您好,我叔叔最近在做工程的,因为被人原因的,怕合同违约的,对于工程延期付款不承担违约金的,还有相关的规定的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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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递交了完整结算资料,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承包人请求按照送审价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提出结算文件是承包人单方作出,应当依评估价为准,究竟是按照送审价还是提请鉴定而发生争议。发包人之举很大程度上旨在拖延或拒绝支付工程款。为制止此恶意行为,《施工合同司法解释》20条明确规定,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但是承包人要利用该法律武器,前提一是将“逾期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条款明确订入施工合同,二是有证据证实向发包人递交了结算资料。

2019-03-08 18:3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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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2019-03-08 18:2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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