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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吉林省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1年)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4000元以上,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019-01-12 00:2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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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公私财物价值4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涉嫌诈骗罪。诈骗3000元一般不构成犯罪。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一般理解为没有履行合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否涉嫌犯罪,还要看具体案情,例如有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9-01-12 00:2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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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3000块钱判多少年呢?刑法第266条规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2千元以上--3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以上---2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0万元以上)。
2020-10-23 20:01: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