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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规章制度中有针对员工违反公司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进行罚款的规定,但对于罚款的数额法律上是有限制的。那么具体的限制是多少呢?用人单位最多能扣劳动者多少钱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18-10-13 17:52: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