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达州法律咨询 > 达州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合同的解除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是怎样的

合同的解除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是怎样的

李* 四川-达州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7.22 20:01:54 470人阅读

你好,最近我想要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去起诉才有效,所以想问一下有关合同的解除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其他人都在看:
达州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达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协议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由于该种方式是在合同成立后,通过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而不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解除,又称事后协商解除。
(二)约定解除:当事人在合同中为一方或各方约定的解除权产生条件具备,由取得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从而解除合同的行为。
(三)法定解除:法律直接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8-07-22 20:04:54 回复
咨询我

你好关于合同的解除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的相关规定如下  我国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法律当中:
1、《民法通则》第7章;
2、民通意见165-177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我们国家的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这是没有争议的,与此相对应的是“取得时效”。这两者的区别本文不进行阐述。
  民事权利从行使方式上分,可以分为请求权、支配权及形成权,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不能适用于支配权和形成权。这一观点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没有太大争议。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所谓“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当然是指请求权;从“司法解释”第一条也可以看出,仅能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2018-07-22 20:03:54 回复
咨询我

对解除权,需要注意的是,解除权的行使期间不等于诉讼时效。关于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问题,诉讼时效的“时,”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即权利不行使的持续期间,它以该事实状态的发生为起算点;而除斥期间的“时”,是指一定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它以该权利的取得为起算点。二者区别如下:
一、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情形,其期间因法定事由是可以变动的;而除斥期间是固定不变的。
二、诉讼时效的届满仅导致胜诉权的消灭,而并不消灭权利本身;而除斥期间的届满则导致权利本身的消灭。合同法第95条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督促解除权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交易秩序的安全和稳定。当合同解除的事由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在行使解除权和要求对方当事人实际履行之间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但不管作何种选择,都应及时确定,不能久拖不决。如果超过一定期限不行使解除权,则应视为解除权消灭,否则会使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从而有损交易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2020-10-22 15:10:4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因我国《合同法》没有对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做出明确规定,其第一百四十一条中规定,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而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有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不予支持的规定。故我们认为,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理由如下:1、从诉讼时效制度的含义及性质角度分析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当时效届满时,人民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在进行保护的制度。从其性质上讲是以一定的事实状态存在为前提,旨在维护既有事实状态,稳定现有即成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的制度。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关于“一年”的相关规定,从表面上看与诉讼时效的立法导向和性质类似,但是不等于说就是诉讼时效的规定,因为旨在保护既有事实状态的规定在民法中还是较为常见的,例如善意取得制度、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制度等等,不能因为立法导向类似就将两种制度混为一谈。分析诉讼时效的含义我们可以看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保留权,在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后,人民核实后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公力救济止步于此。但是从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但书中,即“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我们可以看出人民在对原告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的同时,该条规定还赋予了人民对无效合同“调整”的权利,即仍保留公力救济途径。2、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上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关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期间”规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条关于“撤销之诉中的撤销权行使期间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关于“提存中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间”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第七条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关于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由上述条文及民法理论我们看出,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不适用于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只适用于请求权中的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债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等,而并不适用于物权请求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原物等)与占有保护请求权。依据民法理论,民事权利分为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请求权。其中,形成权又可以分为单纯形成权和间接形成权。单纯形成权指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无须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绝大多数形成权均属单纯形成权。而间接形成权,又称形成诉权,指需要通过或者仲裁机关行使,才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形成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等就属此类形成权。因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需要通过行使,才能确认合同的效力,属于间接形成权,所以并不适应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性质确定后,就“确认合同无效”有无诉讼时效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立案后是否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专业解答案件立案后,追诉期限不再受限,刑事诉讼中,案件进入侦察或获法院审理批准,追诉时效对嫌疑人无实质影响。这是为了确保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得到全面的调查和严厉的惩处,维护法律的权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2024.09.29 1874阅读
  • 立案后是否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专业解答案件一旦立案,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了。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立案后,案件就不受时效限制了,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

    2024.09.17 2530阅读
  • 取保候审解除限制条件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所有法律规定,无违规行为,且案件已结或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期满后,可持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书向银行领回保证金。

    2024.08.17 1654阅读
  • 取保候审解除限制条件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所有法律规定,无违规行为,且案件已结或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期满后,可持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书向银行领回保证金。

    2024.08.15 1909阅读
  • 立案后是否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专业解答立案后不受追诉期限制约。刑法追诉时效根据法定刑轻重设定:不满5年有期徒刑为5年,5年以上不满10年为10年,10年以上为15年,无期徒刑或死刑为20年。20年后仍有追究必要,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继续追诉。

    2024.06.24 198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